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事项 |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
局有关股室、执法监察大队 |
1.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等; 2.调查取证记录、相关证据材料、案件调查报告;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2.违法主体是否准确;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4.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5.定性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适用是否适当; 6.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案件承办机构提出的处理建议是否适当; 8.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9.执法文书的填写是否正确; 10.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
2 |
责令停止生产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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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销有关许可证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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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按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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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强制事项 |
查封或扣押相关物品、查封相关场所、封存相关材料或设备、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
局有关股室、执法监察大队 |
1.拟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及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等; 2.调查取证记录、相关证据材料、案件调查报告;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2.违法主体是否准确;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4.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5.定性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适用是否适当; 6.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案件承办机构提出的处理建议是否适当; 8.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9.执法文书的填写是否正确; 10.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
6 |
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 |
局有关股室、执法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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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强制事项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
局有关股室、执法监察大队 |
1.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2.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如有); 3.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相关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说明: 5.人民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其他有关材料。 |
1.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是否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是否已按规定时限下达相关执法文书; 3.申请强制执行是否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4.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8 |
其他需要审核的执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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