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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2021-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2-04-27 18:47:5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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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2021-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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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2021-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江乡振组〔2021〕6号)、中共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台乡振组〔2021〕2号)精神,加强过渡期江门市级和台山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门市2021-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农农〔2022〕2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府〔2019〕26号)等有关规定,原江门市扶贫开发资金更名为江门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衔接资金,是指脱贫攻坚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经江门市财政下达的以及台山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用于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

  其他由行业部门组织实施,用于义务教育、医疗保障、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等专项帮扶资金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条衔接资金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负责集中管理、监督、统筹市级安排的衔接资金,统一领导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教育、民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卫健、医保、供销等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并组织和协调本级衔接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市乡村振兴部门职责

  (一)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二)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编制衔接资金项目年度申报指南,及时组织项目申报,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把关审核项目,并将审定的年度项目汇总表报上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

  (三)按照有关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开展项目检查、绩效自评、录入监控数据等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做好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指导跟踪管理。

  (四)加强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把审核关,确保支付金额、内容以及相关资料、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并建立健全衔接资金使用月报机制,及时跟踪衔接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负责统筹指导本区域内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工作和负责本区域内扶贫资产台账管理。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职责

  (一)按政策要求将衔接资金列入本级年度预算,按时筹集全市衔接资金。

  (二)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对衔接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管工作。

  (三)协同市乡村振兴局做好资金使用月度报送、资金结算清算、信息公开、录入监控数据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一)对辖区帮扶对象分类施策开展项目帮扶,并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加大项目帮扶力度。

  (二)根据市衔接资金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规模、建设标准、资金来源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等。

  (三)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期按质完成。

  (四)严格执行衔接资金专款专用制度,及时提供真实、合规、完整的相关账务资料、凭证,申请支付项目资金。

  (五)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按规定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录入监控数据,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按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对衔接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并设立衔接资金收入、支出明细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七)加强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定期报送项目建设进展和衔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台账管理情况,确保完成后的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八)对资金安排、支出、绩效、安全和规范性等负责。

  第七条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根据辖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衔接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落实本级财政负担的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主要包括:市本级财政部门按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定比例(按0.3%上缴)筹集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资金、其他统筹资金等。该筹集办法暂定三年,2024-2025年视江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确定是否继续实施或调整实施。

  第八条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驻镇帮镇扶村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各项措施。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