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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川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1-09 15:51:50 |
为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周边地市疫情防控形势,川岛镇定于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9:30—13:00对“暴露性”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和地点
共设置2个核酸采样点(详见下图),请广大群众自行有序前往采样点采样。
二、注意事项
1.坚持应检尽检,请广大群众根据所在村(社区)的通知,自觉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2.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赴现场检测时请带上有效身份证件供核验,提前使用“粤核酸6”录入身份信息生成二维码(之前生成的二维码仍可使用,无需重复生成),按工作人员和标识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老人、小孩可由家人代为登记。
3.采样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请广大群众根据近期天气情况做好御寒、防雨等个人防护工作。
4.具有以下情形人员不要前往核酸采样点参与大规模核酸检测:(1)有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请在接种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检测。(2)粤康码为黄码、红码的群众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不能前往核酸采样点。(3)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群众不能前往核酸采样点,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发热门诊。(4)中高风险地区来台人员,不能前往核酸采样点。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群众,核酸采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现场秩序,要认准官方发布动态,遵守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传谣。
川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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