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深井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深井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7-11-01 06:46:00 |
深井镇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深井镇各村(居)“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达到群众满意的要求,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力推动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在建设民主法治村的过程中,全镇时刻将村(居)“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
第一,各村(居)相应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快速掀起了创建高潮,形成多部门协同配合、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第二,在平时的工作中,各村(居)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列入了村两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以研究、布置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具体工作。
二、依法完善民主自治机制
各村(居)按照民主自治原则,确保人民群众能真正行使人民民主权利制度,充分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一,各村(居)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以及《村规民约》。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后,各村(居)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对村(居)内的重大事务,都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村民意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然后由村(居)“两委”按照大会通过的决议进行具体的实施,真正体现村民自治、当家作主的原则。
第二,各村(居)认真贯彻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建立固定的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栏,确保公布内容的规范、全面、真实,并做到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此外,还成立了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务民主管理、重大决策和村务公开活动,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一,有效利用“综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广播、宣传单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张贴各类普法知识,提醒村民及时掌握新出台法律法规资讯,了解其中内容,便于村民理解和运用。
第二,加强对村干部等重点骨干人员的法制培训,定期举行学法用法考试,并培养一批有文化、年富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村民做普法骨干,通过普法骨干的示范作用,带动了一批批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的群众,从而使全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得到根本性的提高。
第三,组织村民学习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宪法、新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理解和运用能力。
四、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和保障
为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大基层民主,创造和谐环境,我镇不断加强各村(居)综合治理的保障工作。
第一,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村民和村委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镇司法局要求,强化了法律服务工作。各村(居)与镇司法所联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法律顾问,常年帮助村委会处理涉法问题,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和帮助村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第二,充分发挥调解会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由一名村委委员兼任调解主任,碰上难度大的纠纷,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亲自上阵调解。调解会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定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并及时进行调处,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就地化解,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或由民事转化为刑事的现象,真正实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工作目标。
第三,积极协助镇司法所及派出所做好本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
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全镇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民主法治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全镇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充分行使。村委干部及村民小组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村中各种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村民拿着法律本子与村干部讨论法律知识,争取合法权益。群众结合村里各项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我镇都予以采纳及跟进办理,进一步促进了村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下一阶段,我镇将继续紧密地把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与本地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全镇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搞好村级公益事业和公共利益事务,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